2010-12-23

十九歲的遺書。

距離二十歲莫約還有七個月的日子,所以我想,在這即將踏入二十歲前最後的日子裡寫一封遺書。

給那些來不及悼念的日子:

一、死亡後關於自身可用之器官,全數捐贈予所需之人。
二、關於生前的作品,請發現的人將它全數燒毀。
三、遺體火化後,我盼望那些灰燼可流向大海。
四、我的書籍,請全數捐贈給慈善機構。
五、我的其他用品,相機、電腦、MP3等,留給我的家人。
六、希望能夠保留我的房間並維持原樣,好讓我回來的時候能夠習慣。

給外婆:
過去我曾憤恨著您所帶給我的記憶,但現在因為這些而使我成長,所以我不但不覺得恨了,相反地很是感恩。因為愛著您,所以我可以什麼都拋卻;因為捨不得你,所以我盡力成為您想要的我的樣子。這是我所能做的,也是唯一能夠報答您的方式。我只希望你夠過的好好的,還是那時最疼愛我的外婆。

給父親:
我知道您這一生起起伏伏,在事業這條路上並不平順,身體也日漸出現了問題。這些我都看在眼裡,我不知道你是否在意世人的眼光,但對我而言您已是盡責的父親。所以試著放寬心吧,兒孫自有兒孫福,正如同我已不在你們身邊,你們也不可能永遠陪伴著子女。既然做出了選擇,每個人都要對自己負責,不是嗎?

給母親:
這一生,我知道您過得極辛苦,為了這個家庭一再的忍耐與包容。但我們也只能做好自己做得到的事,其餘的我們無力也無法去插手。正如您時常告訴我的,做自己做得到的事。如果您覺得累了,那麼就停下腳步歇息;如果您覺得沒有力氣去處理了,那麼就試著旁觀,也許事情的走向將不若您所想像那般。假設結果是您所不願的情況,那也只能試著接受。因為我們不是他,永遠無法站在他的立場思考與選擇。如果他選擇他所要的,那麼我們就選擇尊重吧。

給弟弟:
其實我從來沒有責怪過你,因為這是你的選擇。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是嗎?只是我累了,加諸於我的太多,我實在沒有多餘的力氣去承擔了。記住,你可以選擇你想要的,但同時要負責。對自己、對這個家負責,不要失去作為一個人的權利。

給妹妹:
姊姊給予你的太少,因為你也同時承受了許多。我承認某時候我也在逃避,但那是由於我太疲憊了,請原諒我,我是無心的。還記得小時候我們一起度過的時光嗎?其實我也明白你與我一樣厭惡這個家庭帶來的沉重,但這就是我們的家啊,這是永遠都無法抹滅的事實。我只希望你慎重選擇自己可以選擇的,然後過得幸福、快樂。

給自己:
雖然所有的人都要你不再那麼認真,但我明白你還是很執著著認真。只因你就是這樣的性子,是無法改變的性格。至少你沒有對不起別人啊,這就夠了。這一生,你我都只求坦蕩的作人,以最真誠的心待人。但你應明白,不管我們如何努力,還是會留下遺憾。也許我們都曾被現實給壓迫,扭曲了想法。但本質仍是不曾改變的,是嗎?即使所有人厭惡了你,但我是愛你的。


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凌晨一點三十九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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